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闭环知识卡 · T1-01
税法基本原理
纳税人、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
先用“谁、对什么、按什么金额”搭出税种框架,再进入税率与计算。
00 / 今日目标
我能用“纳税人—征税对象—计税依据”三问,拆开主体、应税事实和金额口径。 这是税法(一)的第一张原理卡,下一张 T1-02 将三问落到增值税。
01 / 来源与版本(原文在卡片上)
S · 《增值税法》第三条
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以下简称境内)销售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(以下称应税交易),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(包括个体工商户),为增值税的纳税人,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。”
法规库具体文件页:定位第三条 ↗链接打不开时,先看本卡原文摘录;打开法规库后按“法律名称 + 第 X 条”定位。
02 / 背景知识:三问解决什么问题
税法题常把主体、交易和金额写在同一段事实里。先找税率,容易把扣缴义务人当纳税人,把收入总额当计税依据,或把不属于征税对象的款项带入计算。
制度上,税收征管先确定谁负有纳税义务,实体税法再确定什么事实触发纳税,最后把应税事实转成收入、所得、价格、数量等计税依据。因此顺序固定为:主体 → 对象 → 依据 → 税率/税额。
03 / 一句话规则
先问谁依法缴税,再问发生哪项应税事实,最后问按什么金额或数量计税。 扣缴义务人是代扣代缴角色,不当然等于纳税人。
04 / 规则拆解与解题链
- 主体:找法律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,另标出扣缴义务人。
- 对象:归入该税种的应税交易、所得、财产或行为。
- 依据:取收入、所得、价格、数量、面积等法定数字,统一含税/不含税。
- 税额:最后套比例、定额或累进税率,并检查扣除、优惠和期限。
题干事实 → 纳税人/扣缴义务人 → 征税对象 → 计税依据 → 税率/优惠 → 结论 → 回原文定位
05 / 例题 · 新编事实
某公司销售货物收取含税价 109,000 元;同时向自然人讲师支付劳务报酬并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。分别指出两项业务的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和计税依据如何寻找。
答案:货物销售中公司是增值税纳税人,109,000 元须先价税分离;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是讲师,公司是扣缴义务人,计税依据按个人所得税法的收入、费用和扣除规则确定。
06 / 练习题 · 先做后看
甲公司支付自然人乙劳务报酬 20,000 元并代扣个税;另销售货物取得含税价 218,000 元。两项业务中谁是纳税人?计税依据各抓什么关键词?
乙是劳务报酬所得纳税人,甲是扣缴义务人;关键词“乙取得所得、甲代扣”。货物销售中甲是增值税纳税人;含税价须价税分离后作为销售额口径。题目未给税率,不虚构税额。
07 / 迁移题 · AI 变式
一笔收款同时被描述为“销售服务收入”和“代收款”,请列出复核顺序。
先核实际履约主体,再核是否提供应税服务,最后核款项是自身价款、价外费用还是符合条件的代收款。未核清前标记“待核验”。
08 / 易错提醒
- 把扣缴义务人当纳税人 → 检查谁取得所得。
- 把所有收入直接当税基 → 检查含税、代收和法定扣除。
- 先找税率 → 先完成主体—对象—依据三步。
09 / 一句话回忆
税法题的“谁、什么、按什么”对应什么?
纳税人、征税对象、计税依据。复习:1、3、7、14 天;下一张 T1-0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