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资源税基础:征税对象、计税数量与基础计算
先识别直接取水和水源用途,再按计税数量与适用税额计算。
00 / 与上一知识点连接
T1-14-03 讲资源税优惠如何作用于基础税额;本卡切换到水资源税,先判断取水行为和水源类型,再按取用水量计算。
检索:企业从河流直接取水和向自来水公司买水,是否都是水资源税的同一种征税对象?
01 / 今天要会什么
我能识别水资源税的直接取水纳税人和征税对象,按水源与用途确定计税数量,在题设给定适用税额时完成基础计算。
02 / 背景知识
水资源税改革把原来按取水行为收取的水资源费转为税收征管方式,核心是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。税收管理首先要知道谁直接取了哪类水、取了多少、用于什么用途。
直接从江河、湖泊、水库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,要按现行试点办法判断纳税义务。公共供水、农业取水、生态和应急等可能有不同口径,不能脱离地区和用途套全国统一税额。
03 / 来源与版本
S · 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实施办法
打开官方来源 ↗定位: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通知及附件,自 2024-12-01 起按试点办法执行。原文摘要:直接取用地表水、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属于纳税人,税额按水源、用途、地区和取水量等口径确定。
04 / 一句话规则
05 / 为什么这条规则成立
水资源税让取水行为承担与资源占用相匹配的税负。按取水量计税,可以把节水和税负联系起来;不同水源、用途和地区的税额差异,则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与政策目标。学习时先掌握“取水量 × 适用税额”的骨架,遇到具体地区和优惠再回政策核对。
06 / 规则拆解
- 确认单位或个人是否直接从江河、湖泊、水库、地下水等取水。
- 区分购买公共供水和企业直接取水。
- 核对水源、用途、地区、期间及是否存在超定额或优惠分支。
- 按实际/核定取水量统一立方米等单位。
- 计税数量 × 题设或当地适用税额,检查加征、减免和分档。
07 / 解题链 / 公式
08 / 例题 · 新编事实
某企业直接从河流取用地表水 12,000 立方米,题设明确该地区、用途适用税额 0.8 元/立方米,不考虑优惠和加征。
基础水资源税 = 12,000 × 0.8 = 9,600 元。
09 / 练习题 · 先做后看
某制造企业向公共供水公司购买自来水 8,000 立方米,另从自备井直接取地下水 3,000 立方米。题设明确自备井取水适用税额 1.2 元/立方米,购买自来水部分不作为本题直接取水计税量。求本题水资源税。
10 / 迁移题 · AI 变式
某农业企业从地下水取水 20,000 立方米,只说“用于灌溉”,没有给出所在地、农业优惠、适用税额或取水定额。能否直接按工业用水税额计算?
11 / 易错提醒
- 看到用水就把购买自来水和直接取水混在一起 → 先问谁直接从水源取水。
- 把水资源税当成销售额税 → 基础公式看取水量。
- 默认全国一个税额 → 核对水源、用途、地区、期间和题设。
- 忽略核定取水量和优惠条件 → 先确认计税数量来源。
12 / 一句话回忆
水资源税先抓直接取水、水源用途、计税数量、适用地区税额四个词;基础题再用取水量乘税额。
复习节奏:第 1、3、7、14 天。下一张:T1-14 四张卡完成,下一步进入 T1-15-02 或税法(二)T2-0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