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税一般进口货物
计税价格
从实际支付或应付价格出发,识别应计入与可排除项目,完成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列式。
00 / 与上一知识点连接
T1-14-01 看资源税销售额;本卡看进口货物完税价格。两者都先找计税依据,但关税要从成交价格出发做法定调整。
检索:进口合同写明的货价,为什么不一定就是关税完税价格?
01 / 今天要会什么
我能在一般进口货物采用成交价格估价时,判断货价能否作为基础,并补入应计入项目、排除不应计入项目,列出关税完税价格。
02 / 背景知识
进口货物到达境内时,海关需要以一个可复核的金额计算关税。合同价格可能没有包括包装、佣金、特许权使用费、买方免费提供的材料等与进口货物有关的成本;也可能把进口后的运输、安装或国内税费混在同一笔金额里。
制度先以“实际支付或应付价格”为起点,再按法定条件加上应计入项目、扣除可单列且符合条件的项目。本卡只讲一般进口货物的第一估价方法——成交价格法。
03 / 来源与版本
04 / 一句话规则
成交价格真实、可确定且可接受时,才能使用成交价格法。
05 / 为什么这条规则成立
包装、买方提供的模具、为获得货物必须支付的许可费,可能构成进口前的真实交易成本;进口后安装、国内运输或单独列明的进口关税,不应重复进入同一计税基础。
所以成交价格法采用“交易价格起点 + 法定调整”的结构:尊重真实交易,同时防止通过拆分费用、低报价格或关联交易少缴关税。
06 / 规则拆解与解题链
- 确认一般进口货物,并以申报进口时的估价规则处理。
- 判断成交价格是否真实、可确定、可接受。
- 加回包装、买方提供的协助、与进口货物有关的许可费等应计入项目。
- 排除可单列且符合条件的进口后安装、国内运输等费用。
- 完税价格 × 关税税率 = 应纳进口关税;成交价格不适用时转入后续估价方法。
07 / 例题 · 新编事实
某企业进口一批设备,实际支付货款 800,000 元;包装费 20,000 元;买方免费提供给卖方使用的专用模具分摊价值 30,000 元;进口后境内安装费 40,000 元,单独列明。题设关税税率 10%。
完税价格 = 800,000 + 20,000 + 30,000 = 850,000 元;应纳关税 = 850,000 × 10% = 85,000 元。
08 / 练习题 · 先做后看
某公司进口生产线,实际支付货款 1,200,000 元;境外卖方销售佣金 30,000 元;买方采购代理佣金 18,000 元;与取得生产线使用权直接相关的许可费 50,000 元;进口后境内运输费 12,000 元,均能单独列明。税率 8%。求完税价格和应纳关税。
09 / 迁移题 · AI 变式
进口商与境外卖方属于关联企业,合同价格明显低于同类非关联交易价格。进口商主张合同已签字,所以必须按合同价计税。海关能否直接接受?
10 / 易错提醒
- 只看合同货款 → 先查包装、买方提供的协助、特许权使用费等应计入项目。
- 采购代理佣金和销售佣金混为一谈 → 看服务对象及收款主体。
- 进口后境内安装、运输全部加回 → 看发生阶段、是否单列及是否符合可扣除条件。
- 关联企业合同价直接照抄 → 先判断关联关系是否影响价格。
- 成交价格不能用时直接套市场价 → 按后续估价方法顺序处理。
11 / 一句话回忆
完税价格从哪里开始,哪些金额要补回,哪些费用可以排除?
从实际支付或应付价格开始,补回法定应计入项目,扣除可单列且符合条件的进口后费用等;成交价格不符合条件时切换估价方法。复习:1、3、7、14 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