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所得税
纳税人、收入范围与纳税期间
先判谁纳税,再判哪笔所得,最后锁定哪个纳税年度。
00 / 与上一知识点连接
T1-15-04 处理车辆购置税取得方式与优惠;本卡切换到税法(二),先搭企业所得税的“主体—所得—期间”入口。
检索:境外成立、实际管理机构也在境外、只取得中国特许权使用费的公司,为什么仍可能纳税?
01 / 今天要会什么
我能根据成立地、实际管理机构和境内机构场所判断居民/非居民企业,按收入类型识别收入总额,并确定纳税年度、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间边界。
02 / 背景知识
企业所得税不能看到一笔收款就直接乘税率。先确认主体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;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。再按居民身份确定境内外所得的征税连接点。
收入还要放进正确期间。销售货物、劳务、利息、租金、特许权使用费、股息红利、转让财产、接受捐赠等都可能进入收入总额;本卡先解决分类和期间入口,不展开各类收入的具体确认细则。
03 / 来源与版本
04 / 一句话规则
居民企业通常就境内、境外所得纳税;非居民企业按机构场所及中国境内来源所得分流。纳税年度通常为公历年,按月/季预缴,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。
05 / 为什么这条规则成立
先用居民身份确定征税连接点,再用收入类型确认这笔钱是不是收入总额,最后用纳税年度把收入和扣除放进同一期间。这样能避免把非纳税主体纳入企业所得税,也避免把境外所得、机构场所所得和中国来源所得混成一个口径。
月度或季度预缴是阶段性征管安排,不等于最终年度税额;年度汇算清缴才统一结算全年收入、扣除、亏损弥补和优惠。
06 / 规则拆解与解题链
- 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通常是纳税人;排除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。
- 中国境内成立,或境外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:居民企业。
- 非居民有境内机构场所时,看境内所得及与机构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;无机构场所或无实际联系时,看中国境内来源所得。
- 收入按货物、劳务、财产、股息红利、利息、租金、特许权使用费、捐赠和其他收入归类,再核对不征税/免税规则。
- 通常按公历年;期末后 15 日内预缴申报,年度终了后 5 个月内汇算;中途终止经营为实际终止日起 60 日内汇算。
07 / 例题 · 新编事实
甲公司 2026 年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,取得境内销售货物收入 800 万元、境外咨询服务收入 120 万元、银行利息收入 10 万元。
甲公司是居民企业;三笔收入分别归入销售货物、提供劳务和利息收入,境外咨询服务收入不能因发生在境外就自动排除;均先归入 2026 纳税年度。最终应纳税所得额还要继续扣除不征税/免税收入、允许扣除项目和以前年度亏损。
08 / 练习题 · 先做后看
乙公司依外国法律成立,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,未在中国设立机构、场所。2026 年从中国客户取得特许权使用费 200 万元。判断身份、征税范围,并说明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。
09 / 迁移题 · AI变式
丙公司 2026 年 4 月 10 日开业,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;12 月 20 日终止经营。如何划分纳税期间,季度预缴与终止经营汇算清缴如何安排?
10 / 易错提醒
- 把注册地当成居民身份唯一标准 → 境外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,也可能是居民企业。
- 非居民没有机构场所就一律不征税 → 还要检查中国境内来源所得。
- 收入总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 → 还要扣除不征税/免税收入、扣除和允许弥补亏损。
- 季度预缴就是最终税额 → 预缴是阶段性申报,年度汇算才结算全年税额。
- 中途开业或终止仍机械套完整公历年 → 检查实际经营期、60 日汇算和清算注销节点。
11 / 一句话回忆
企业所得税基础题按什么顺序做?
先判是否适用企业所得税法,再按成立地和实际管理机构区分居民/非居民,按机构场所与来源地确定范围,收入按类型归类,最后锁定纳税年度、预缴和汇算。复习:1、3、7、14 天。